陝建發〔2016〕55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局)、城市建設管理局,楊淩示範區規劃建設局,西鹹新區建設環保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神木縣、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企業和各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崗位培訓機構: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貫徹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的意見》(建人〔2012〕19號)、住建部人事司《關於同意黑龍江、陝西、天津實施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核發全國統一式樣證書的函》(建人專函〔2015〕77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決定,自2016年起核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製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覈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國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證”對應的專業範圍
“國證”對應的專業範圍包括:施工員(下設四個子專業:土建、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市政工程)、質量員(下設四個子專業:土建、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市政工程)、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標準員。
二、證書管理
(一)證書核發
參加施工員(土建、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市政工程專業)、質量員(土建、裝飾裝修、設備安裝、市政工程專業)、材料員、機械員、勞務員、資料員、標準員等專業崗位培訓,並通過全省統一考試合格者頒發“國證”。
(二)證書換髮
凡持有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建設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崗位證書》或《建設行業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崗位證書》者,在原證書有效期內,可通過參加繼續教育將原證書換髮成“國證”。
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有效期內的原證書可繼續使用,之後未完成換證者視爲自動放棄持證權,其證書按無效處理。
(三)繼續教育
持有“國證”者應在證書有效期內,在證書頒發地通過集中面授或網絡遠程教育兩種方式中任何一種方式,參加繼續教育學習。
(四)證書信息管理
證書信息如有正常變更或糾錯等情況,按有關規定辦理。紙質證書信息與系統網絡不符者,均以網絡信息爲準。省建設信息中心應做好數據庫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信息安全。
三、其他要求
(一)未列入“國證”範圍的其他專業崗位,經培訓並通過全省統一考試合格者核發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監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覈合格證書》。
(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管理,積極做好核發全國統一證書的政策解讀和宣傳工作。同時,培訓考覈中嚴格收費管理,依法依據收費,任何單位不得借換證工作違規亂收費,確保證書核發工作平穩有序。有關持證人員應密切關注相關政策和信息,配合做好換證工作。
(三)國家和省上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附件: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考覈合格證書編碼規則
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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